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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房产证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1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房产证问题查询编码2018031403004086信件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房产证问题信件分类
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房产证问题
 查询编码
2018031403004086
 信件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房产证问题
 信件分类
投诉
 受理时间
2018-03-15 09:07:29
 信件内容
我们入住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东方名苑小区的房子已经8年了,但是房产证一直都没办理,现在开发商找不到,物业公司推诿,希望能快点给我们解决。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办结时间
2018-03-19 10:46:15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通过西安12345热线以“东方名苑”为题(编号2018031403004086),反映房产证办理问题。经调查了解,东方名苑小区由陕西聚泉节能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经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要求,需开发单位和业主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3买卖合同;4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由买卖双方主动自愿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交易资料,资料齐全即可办理转移登记。登记部门不能强制开发商和业主办理转移登记。如开发单位不配合业主办理转移登记,业主可依据与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相关约定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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