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项举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依法履行答辩举证义务等八项重点任务,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抓好队伍建设三项具体保障措施。
二是实施应诉能力提升培训。在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三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班;组织行政诉讼模拟庭审视频观摩活动,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等2000余人参加;召开行政应诉能力提升会议,邀请市中院法官做专题辅导,全市各级执法机关共1000余人参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完善府院沟通交流。市法制办与市中院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就诉讼复议衔接及疑难法律适用等11个方面问题进行座谈研讨。
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市考评办统一部署,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市法制办会同市中院,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统计督导,两次将结果予以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