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格力 » 湖南 » 永州 » 正文

2017年新疆环境行政处罚金额近2.4亿元 同比增长12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79
核心提示: 
    中新社乌鲁木齐6月4日电 (耿丹丹)4日,新疆环保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中透露,2017年,新疆环境行政处罚立案2855件,同比增长63%,罚款金额2.3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23%。   《公报》中称,2017年,新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万余人次,对污染源企业开展日常监管达1.92万家次,实现随机抽查100%全覆盖。新疆环境行政处罚立案2855件,罚款金额2.39亿元,开出新疆环境执法有史以来最大单笔罚金3200万元罚单。   据了解,2017年,新疆首次开展“乌(乌鲁木齐)昌(昌吉)石(石河子)”“奎(奎屯)独(独山子)乌(乌鲁木齐)”区域大规模兵地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共出动百余名执法人员,检查企业超过1000家次,发现并反馈问题2100余个。   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王瑞忠介绍,截至2018年4月,此次行动反馈问题整改率达68.8%,打击了超标排放、数据造假、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为解决重点区域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兵地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大气污染和饮用水源地的监察治理工作,敦促企业加快整改。(完)
 
 
[ 格力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格力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