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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暴乱3名被告获刑 主谋梁天琦刑期6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1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 
    香港旺角暴乱事件三被告被判入狱 主谋梁天琦刑期6年   2016年2月春节期间,香港旺角发生暴乱事件,致使数十名警务人员受伤。三名主要被告于上月被裁定暴动罪及袭警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早对其宣判刑期。法官彭宝琴判刑时表示,参与暴动的后果均属咎由自取,法庭不接受政治诉求为求情理由,亦不容许将民生及政治等争议诉诸暴力,因此判处旺角暴乱主谋、“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入狱6年,第二被告黄家驹入狱3年半,第三被告卢建民入狱7年。   彭宝琴在判词中重述案情时表示,香港旺角亚皆老街的暴动是有规模、有组织的严重行为,当时约有200人在场,但警员仅有10余名,强弱悬殊,暴徒与警方发生激烈冲突,致使没有防备装置的警员受袭。   她说,梁天琦早在当晚9时便在现场,其后一直逗留,在得悉人群冲向警方的防线后继续在亚皆老街参与暴动,并重复袭击警员,证明其积极参与暴力行为。   彭宝琴续说,梁天琦作为学生,在刑期上并不会有特别优待。即使法庭不愿意对年轻人判刑,亦要有一定比重考虑公众利益,法庭不能因社会或教育背景而轻判,因此判处他暴动罪及袭警罪成,分别监禁6年及12个月,刑期同期执行。   至于第二被告黄家驹,彭宝琴表示其已于较早时被捕,参与暴动的行为有限,因此判囚3年半。而第三被告卢建民则作出严重的暴力行为,不能获得认罪的刑期扣减,彭宝琴认为,即使对他的父亲患上癌症感到同情,但也不能作为减刑因素,因此判囚7年。   香港警务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谢子坤在高等法院外会见传媒表示,尊重法庭裁决,刑期反映出罪案的严重性。警方会继续调查案件,绝不容许任何暴力行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他透露,目前有3名被告弃保潜逃,警方已发出拘捕令,会全力追查并将他们缉拿归案。(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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