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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增强百姓获得感——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个税法修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3  浏览次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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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韩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法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及时将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转变为法律规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考虑到个税法与百姓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建议对草案继续修改完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明确相关条款细则,强化税收征管,让税制改革给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与会人员认为,第七次个税法修订与时俱进、亮点很多,对于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更加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给人民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都具有重大意义。   彭勃委员说, 这次修订一个明显进步就是改变了现行单一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使我国个税制度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措施增加群众收入;同时与国际个税制度进一步接轨。建议在继续修订中进一步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并依法严格规范相关授权性规定等。   吕建委员认为,草案一大亮点是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都作为专项扣除,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同时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更多关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因素。   与会人员中有不少建议进一步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有的建议在草案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子女赡养父母支出等。   陈斯喜委员认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幅度比较大,尤其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回应百姓关切。建议对起征点和应纳税额实行定期调整,并强化个人主动申报收入规定,相应加大个人不如实申报、不如实纳税、不及时纳税的处罚力度,让主动纳税成为一种自觉。   刘振伟委员认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总体很好,降低中低收入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让纳税人有获得感。建议进一步加强纳税监管,并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与之形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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