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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获刑8个月 受害方:考虑抗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 
    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获刑8个月   受害方:正在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6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处获悉,刚刚结束的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3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拒绝赔偿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的行为,经赵勇在网上披露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之后,黄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案件开庭。   开庭前赵勇称,“希望黄淑芬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为过世的父亲、遭遇不幸的自己和家人讨一个公道。”此外,赵勇说,目前肇事方仍有75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赵勇认为“判轻了”。他解释,“我没有签署刑事谅解书,事发后黄淑芬赔偿、处理的并不积极,她不应该符合从轻的条件。现在不是她要上诉的问题,我接下来会和律师商量,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受害者的代理律师岳屾山表示,被告人不认罪,没有悔罪表现,既没有向被害人道歉也没有积极赔偿。但法院认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具备从轻情节,从而判处了8个月。“我们认为量刑畸轻,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此外,赵勇说,会继续追讨肇事方此前未支付的75万余元赔偿,“尽管父亲去世,她现在赔偿没有意义,但她应该负起法律责任。”   (北青报记者 张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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