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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获刑8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 
    “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获刑8个月  6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处获悉,肇事者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对于判决结果,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受害者赵勇则表示会与律师商量,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三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历经两年多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其间,肇事司机黄淑芬拒绝赔偿法院判决的85万余元的行为,经赵勇在网上披露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赵勇父亲去世后,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勇父亲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随后,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该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前,赵勇称,“希望黄淑芬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为过世的父亲、遭遇不幸的自己和家人讨一个公道。”此外,赵勇说,去年11月,黄淑芬被拘留后,她女儿代她向法院交纳赔偿款3万元。之后,法院强制执行了6万余元,扣除这些,肇事方仍有75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   对于此案一审判处黄淑芬有期徒刑8个月的结果,赵勇认为“判轻了”。他解释说,“我没有签署刑事谅解书,事发后黄淑芬赔偿、处理的态度也并不积极,她不应该符合从轻的条件。现在不是她要不要上诉的问题,我接下来会和律师商量,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受害者代理律师岳屾山认为,被告人不认罪,没有悔罪表现,既没有向被害人道歉也没有积极赔偿。但法院认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具备从轻情节,从而判处了8个月。“我们认为量刑畸轻,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此外,赵勇说,会继续追讨肇事方此前未支付的75万余元赔偿,“尽管父亲去世,她现在赔偿没有意义,但她应该负起法律责任。”  文/本报记者 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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