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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强推自费项目殴打游客 雪乡“黑导游”被判刑一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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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强推自费项目殴打游客 雪乡“黑导游”被判刑一年  新华社哈尔滨6月29日电(记者梁书斌)为获取回报,“黑导游”姜某向游客推销雪乡地区景点自费旅游项目,用威胁、辱骂手段迫使多名游客购买,还伙同他人将两名不愿购买的游客打伤。记者从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了解到,姜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姜某在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工作期间,未取得导游证,受旅行社委派带团时,所使用的导游证系从他人处借得。  2017年12月24日,姜某受旅行社委派,带领两辆大巴车的游客从哈尔滨出发前往雪乡旅游。在大巴车上,姜某向游客推销雪乡地区景点自费旅游项目,以言语威胁、辱骂两辆大巴车内的游客,迫使多名游客购买。抵达雪乡二浪河风景区时,因推销景点自费旅游项目与游客宗某、宋某发生争执,姜某与乔某一起将两人打伤。2018年1月15日,姜某在哈尔滨市被抓获。   据介绍,姜某已将报名费用全部返还游客,并赔偿宗某、宋某损失,乔某因殴打他人已被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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