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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 
    违反支付规定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 (朱江)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昨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392.HK)旗下“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页截图。   据官网披露,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是经营“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智能卡的制作、发售、应用、结算并负责系统投资和管理的企业,拥有北京市城市建设事业IC卡密钥的管理和使用权,并于201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境内开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业务。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官网股东架构截图。   作为北京市一家提供以智能卡为交易载体、全面应用于市域内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及其它小额支付交易领域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商,一卡通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致力于运用高科技手段服务市政交通及小额支付领域,推动城市信息化管理的快速发展,服务首都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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