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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扫黑除恶:公安局长等一批“保护伞”被严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96
核心提示:  五
  沈阳扫黑除恶:公安局长等一批“保护伞”被严惩    五部门联合发布。 赵桂华 摄

  中新网沈阳9月29日电 (赵桂华)沈阳市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辽中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丹等一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受到了严惩。

  9月29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沈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袁昭在发布会上表示,沈阳市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坚持“一案三查”,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联系区、县(市)包案督导制度,落实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做到“大伞小伞”一起打、“隐蔽伞”“折叠伞”一起挖,取得了明显成效。

  认真剖析涉黑涉恶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启动了国土、交通、水利、工商、民政、农委等17个重点领域(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共排查监管问题134个,整改101个,处理有关责任人79人,堵塞了行政监管漏洞,完善了监管机制,初步整治了行业乱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共打掉3个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5个涉恶犯罪团伙,共破获刑事案件300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16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和财产7808.46万元。发放群众举报奖励29.9万元,涉及举报人40名。

  全市法院公开集中宣判15起涉黑涉恶案件,5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16人,判处财产刑共计人民币258.5万元。一批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非法暴力讨债、设局诈骗抢劫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依法严惩。

  此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市委组织部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将扫除黑恶势力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有利契机。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现转化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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