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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实施第二轮“多证合一”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 
    本报福州6月7日电 (记者何璐)日前,《福建省工商局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正式印发,公布了该省第二批“多证合一”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在去年“18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将实行“31证合一”,具体涉及18个部门。   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纳入“31证合一”备案事项整合范围是本次改革重要特色之一。据介绍,原来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开业,需分别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改革后,只需由申请人向工商一个部门直接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商务备案需要的指标项由工商部门一并采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08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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