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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见交警高呼“为交警点赞” 将受法律严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1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 
    醉驾男见交警竟停车高呼“点赞”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94mg/100ml高值   本报聊城6月10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冯永华 纪桂民) 酒驾的后果有多严重,想必每个司机都应心知肚明。但是,还是有些司机心存侥幸、目无法律、置交通安全于不顾,醉酒开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6月9日夜间,莘县一名醉汉驾驶机动车偶遇交警处置交通事故,在看到交警救援事故受伤者时,停车高呼“为交警同志点赞”,不幸泄露酒后驾驶的马脚,被交警测试酒驾数值。结果,该醉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这名醉汉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晚22时10分许,莘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伊园街与新华路十字路口处置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救助受伤群众时,突然听见有人高呼“为交警点赞”、“为交警点赞”,且声音有些沙哑。这时,一位民警循声望去,发现一名小型汽车驾驶人把头和手伸出车外,做出点赞的手势。具有工作多年、职业敏感的民警发觉这名驾驶人非同寻常。于是,民警快速走到该男子车旁了解情况。当民警一靠近驾驶员时,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并且发现该男子满面通红,神智不清。民警怀疑,该驾驶人可能涉嫌酒驾。于是,从警车上拿出酒精测试仪,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结果,经现场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的2倍以上。该男子看到酒精检测结果,当场傻了眼,又高呼“我为你们交警点赞了,别处罚我了,照顾照顾我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莘县交警提示: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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