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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十条“智造”政策 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3  浏览次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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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天津6月22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2日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根据《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出十条“智造”政策。主要以智能制造产业链、创新链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为导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资料图:记者探访全国首家“无人银行”。中新社记者 康玉湛 摄   十条“智造”政策分别是: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新模式应用示范、加强智能科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提升智能科技研发创新能力、培育引进骨干企业。   其中,参照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标准,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且通过竣工验收的智能制造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助。天津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获得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立项批复后,再次给予2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支持工业企业核心业务系统和重点设备“上云上平台”,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对首次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应用企业,所购产品须用于本企业生产活动,按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这十条政策所需资金由天津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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