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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出“组合拳”打击炒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 
    新华社重庆6月28日电(记者陶冶)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过出台一系列措施,重庆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其中,明确支持刚性居住需求与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并举是重点。   据悉,通知明确了八项措施,涵盖了落实责任、土地、金融、定价指导、规划引导、发展租赁住房等调控措施,是一次系统调控,有别于一般“打补丁式”的调控举措。   在支持刚需方面,通知要求:一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其用地供应,新供应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新建商品住房要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解决支持刚需的供应结构问题;二是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利率方面优先满足首套刚性居住需求;三是公积金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继续暂停第二套以上购房贷款,严禁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对购买二手住房且属于家庭首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给予合理支持;五是开发企业要签订诚信销售承诺书,在办理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公平销售全部房源,支持首套刚需客户优先选房,不得预留“关系房源”“内部房源”,不得按购房付款方式安排选房顺序。   在遏制投机炒房方面,通知明确了重庆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调控责任,对已经拥有两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重庆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开展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专项治理,严禁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或场外配资,防范个人消费性贷款(含以房抵押贷款、网络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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