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格力 » 云南 » 昆明 » 正文

江苏划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覆盖陆海面积超1.8万平方公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76
核心提示: 
 

  中新社乌鲁木齐7月19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日在乌鲁木齐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区域总面积为18150.34平方公里,占该省陆海统筹国土总面积的13.14%。

  “这些‘红线’,守住了江苏60%以上的森林(林地)生态系统、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涵盖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朱德明介绍说。

  2013年,该省出台《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将15类779块区域纳入严格保护,其中囊括了全省22.23%的国土面积。2016年,江苏划“升级版生态红线”,在全国率先提出划定严守城市开发边界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红线”。

  朱德明解释说,这次划定的“国家级红线”,与2013年江苏原有的“省级红线”重合度很高,相当于在原有的“大圈”之中圈“小圈”,而这些“小圈”就是未来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其保护标准和要求更高,管控措施也更为严厉。

  从这次“国家级红线”范围看,受保护区域更多地落在江河湖海等“水域”内。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规划所副所长陈婷介绍,此次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676.07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7.83%;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其中,海域中的保护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特殊保护海岛等8种,陆域中的保护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8种。

  朱德明表示,下一步,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将出台相应奖惩办法,对保护得力者进行生态补偿奖励,促使“谁保护得多谁受益多,不让保护者吃亏”,对侵占生态空间、“踩”红线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具体考核办法也将“出炉”。(完)

 
 
[ 格力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格力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