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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一国企现“硕鼠” 窃取公款300多万被“双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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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元9月30日电 (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广元利州区纪委获悉,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李某因利用主持财务部工作的便利,窃取国有资金超过345万元、挪用30余万元于日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李某因涉嫌职务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发票存在伪造痕迹,多数可能都是复制或者代签,根本不是领导签字。”今年7月4日,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一名财务人员拿着一沓票据到广元市纪委监委举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当即对发票进行比对,梳理出“问题”票据40余张近两百多万元。根据广元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利州区纪委监委对线索开展核查。

  经查,2016年,李某与朋友喝酒排忧,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吸食冰毒和玩网络赌博游戏,一开始输掉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毒品和赌博的刺激,激活了李某心中的贪欲,他很快输了近60万元。李某不仅骗取父母10余万元积蓄,还卖掉了父母给他的门面房。不到一年,他输光了自己全部财产,个人和家庭财务状况出现严重危机。最终,李强利用职务之便把“黑手”伸向了公司。

  “经常找领导签字,他的笔迹我熟悉,手里有很多签字文件。”据李某交待,为了以假乱真,将有领导签字的文件带回家,然后买了描图纸,放在文件上描写,练了大半个月,才开始仿照公司领导签字。2017年1月3日,李某窃取了第一笔国有资金,以“支补偿款”名义复制、伪造财务凭证并仿照公司领导签字,将28.3678万元转账到他控制的银行账户,用于个人使用和挥霍。他窃取的最大一笔资金有250余万元,来自于“征迁过渡费”。同样是通过伪造原始凭证和领导签字,擅自将国有公司支付过渡费的对象,由广元市国土局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变更为他实际控制的账户。

  到后期,除去大额资金,李某对小额支出也打起了主意。他先后虚构缴纳拍卖保证金、学习考察等名义借支21余万元,仿照领导签字填写借款单从公司借支5万元,3次挪用财务部留存备用金4万元。李某执迷不悟各种方式转移资金38次,基本半个多月一次。如此频繁的资金转移,也曾引起了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其他财务人员的质疑。但李某是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不仅在财务部建立起“威信”,甚至“横行霸道”。面对其他财务人员的质疑,他立即抬出“领导意思”做挡箭牌,或以“我在主持财务部工作”把质疑声压了下去。

  利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冀健华说:“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李某一案,暴露出一些国企和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在财务管理制度流程设计上有盲点,在制度执行上宽松软。同时,公司纪检人员和国资委纪检部门长期对重要岗位干部的巡视巡查不够,对流程把控不细不严不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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