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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放开非户籍人口落户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 
    南昌市放开非户籍人口落户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6月27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户口政策引领作用,做大南昌市人口总量,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推行五条落户措施。   人才落户。国内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落户;各类专业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落户。   在校学生落户。在南昌市大中专、职业技工院校就读学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办理落户;全国其他院校就读学生需将户口迁入南昌市的,可按在南昌市就读学生同等条件办理。   单位员工落户。南昌市各县区报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小微工业园、创(就)业平台等,其员工可凭用工合同和缴纳社保满半年证明办理落户。   居住人员落户。在南昌市领取居住证满半年或者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   购房人员落户。在南昌市购房人员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申请落户。   以上五条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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