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格力 » 新疆 » 博尔塔拉 » 正文

安徽冀加强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合作 最高补助1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 
    中新社合肥6月29日电 (记者 张强)记者29日从安徽官方获悉:安徽日前出台《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冀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国公司实验室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以下统称“大院大所”)合作。   当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介绍,《政策》支持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交流合作。对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皖设立研发机构的,省按落户市对研发机构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人民币,下同)。   同时,对大院大所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按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增量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研发机构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至5%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研发机构最高可达400万元。   此外,《政策》对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皖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依据绩效情况,省按照落户市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对大院大所在皖发起、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活动,省按市支持资金额度的20%给予奖励。   《政策》还支持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的研发机构,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安徽各市县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   安徽是中国首批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省会合肥是中国第二个被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四年来,安徽省及各市累计扶持398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科技成果落户创办企业,省扶持资金累计扶持团队达120个。   罗平说,通过《政策》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各县(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机制合理、运行高效、成效显著的安徽与大院大所合作工作体系。(完)
 
 
[ 格力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格力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