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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近五年审结公司纠纷案同比上升32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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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近五年审结公司纠纷案同比上升328% 近半为股权转让纠纷

  中新网长沙9月30日电 (记者 傅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0日对外通报称,近五年来,湖南各级法院审结的公司纠纷案件同比上升328.96%,其中最多的案件类型为股权转让纠纷,占比近五成。

  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湖南各级法院共受理(含新收和旧存)公司纠纷案件8254件,同比上升283.55%,审结7348件,同比上升328.96%。

  “案件总量呈逐年递增态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建林认为,随着公司设立条件放宽,登记便利化,公司数量增加,预计今后几年公司纠纷仍将处于增长态势。

  审结案件中,排在前两位的案件类型为股权转让及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分别占比47.75%、13.90%。近五年,湖南尚未受理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案件,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公司减资、分立、合并纠纷也仅有零散几件。

  2013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改革,大大降低了公司准入门槛。起初,理论实务界普遍担心这一改革可能引发《公司法》适用上的挑战。“从我们2014年至今受理的公司纠纷案件情况来看,湖南地区仅出现了少量涉资本制度改革的案件,主要表现为股权转让纠纷中对尚未到出资交纳期限的认缴资本的补齐问题。”王建林表示。

  针对公司纠纷案呈现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较多等特点,近年来,湖南法院注重培育公司纠纷案件特有的审判理念,统一裁判尺度。同时通过建立同类案件发现机制、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等,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公司纠纷案件增长态势是公司健康与否的“风向标”,公司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湖南高院指出,涉诉公司财产独立意识薄弱、隐名出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股权配置结构不科学等问题是酿成纠纷的重要原因,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设置出资金额及出资期限,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重视公司终止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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